医学系团总支工作制度
总 则
第一条 本系基层团组织是指各系部团总支、各班团支部两级组织。
第二条 各班团支部直接受系团总支的直接领导,系团总支受校团委和系党总支的双重领导。基层团组织的工作对象是本总支、本支部团员青年。
第一章 宗旨
我系团总支将在校团委领导下,结合我学院的实际情况,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教育活动,提高我学院学生的思想觉悟和综合素质。
第二章机构设置
第一条 团总支在校团委和系党总支的领导下,负责开展本总支共青团工作。
第二条 本系团总支由书记、组织委员、宣传委员等人构成。
第三章 团总支各成员职责
一、团总支书记职责
在校团委和直属党支部领导下主持团总支全面工作:负责团总支工作计划的制定和实施,主持召开团总支委员会和团支部书记例会,传达上级精神,布置工作任务,指导和帮助各支部开展工作;负责组织团员思想教育活动及社会实践活动并做好推优入党工作;经常深入团员青年中,分析团员思想情况,提出有针对性的工作方法;指导学生会、社团开展工作;负责对团干部、团员进行团务知识培训,组织开展社会实践活动,开拓本系的社会实践基地。
二、团总支组织委员的工作职责
1.认真做好新团员发展工作,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工作;
2.负责团费收缴工作,每季度末将本总支团费上交团委;
3.组织团课学习,对团员、青年进行团的基本知识教育;
4.抓好本总支团的组织建设工作;负责本系的社会实践工作。
三、团总支宣传委员职责
1.了解团员青年的思想状况和要求,结合上级团组织的要求,提出宣传工作的意见、团员学习计划和建议。
2.定期召开各支部书记会议,学习有关文件,交流情况,检查和布置工作。
3.负责对本系团干、团员的思想政治教育,安排团干的培训。
4.组织团员学习党组织与校团委的新时期路线和决议精神。
5.组织好“优秀团支部”评比工作。
第三章 部门工作制度
(一)组织制定
1、系团总支的最高权力机关是全系团员代表大会。团员代表大会听取、审议同级委员会的工作报告;根据院党委和团委的中心工作,讨论和决定我系共青团的工作方针、工作任务和有关重要事项;选举新一届团的委员会。
2团总支书记、副书记由团的委员会选举产生,领导全系共青团工作。
(二)例会制度
1.团总支委员会议每周定期召开。若有重要事情通知可召开临时会议。
2.讨论和决定重大问题,可召开团总支扩大会议,吸收基层团支书参加。
3.团总支委员会议、团总支扩大会议,由团总支书记主持,开会前,书记必须研究议题,做好准备。不开无中心、无议题、无准备的会议。
4.每次会议都应该签到,作好记录。对议题的表决或做出的决定应有文字记录。
5.团总支委员会议必须遵循民主集中制,表决时,少数服从多数,个人服从组织,下级服从上级,对集体形成的决议有不同的见解,允许保留,但不准在行动上有所违反的行为,更不得在会外发表与决议不符合的思想。
6.加强组织纪律,团委委员会议形成的决议及有关会议的内容无传达任务时,可稍作保密。
7.团总支书记应该定期检查,各个团支部贯彻执行团总支委员的会议的任务的事实情况。
8.团总支委员会议的情况应向上级团委和系党支部汇报。
9.开展各项活动中,要写好活动计划、活动流程以及活动总结。
医学系团总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