医学系党总支会议制度
作者: 时间:2008年03月20日 00:00 点击数:
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,提高会议质量和工作效率,完善决策程序,结合实际,制定总支委员会会议制度如下:
一、会议的确定和召开
(一)党总支委员会由全体总支委员组成,议题由总支委员提出,总支书记汇总后,列出正式议题。
(二)党总支委员会由书记召集并主持。每月至少召开一次,如遇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。
(三)党总支委员会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才能举行。
二、会议的主要任务
(一)研究宣传、贯彻、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、决议的落实措施。
(二)研究和制定工作方案,搞好总支和所属党支部的思想建设、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,提高党组织的战斗力、凝聚力、创造力,充分发挥党组织的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。
(三)干部的选拔、培养、考核、监督和奖惩工作。
(四)精神文明建设和师德师风建设及三育人工作。
(五)党风、党纪教育,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。
(六)加强对工会、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的领导,充分发挥群团组织的作用。
(七)统战工作。
三、议事规则
(一)坚持集体领导的原则。凡属党总支委员会职责范围内决定的问题,必须由集体讨论决定,任何个人或少数人不得越权决定重大问题。
(二)党总支委员会讨论决定重要问题,必须根据民主集中制的原则,在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作出决定。
(三)议决事项的一般程序:由议题的主要提出人就议题进行汇报;支委委员就议题发表意见,并明确表明自己同意或不同意的态度;会议主持人归纳委员讨论情况,提出初步意见;到会的支委委员进行表决。
(四)党总支委员会决定问题时,实行一人一票表决制,表决以超过应到会的半数赞成为通过,未到会支委委员的书面意见不计入票数。表决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,选用口头、举手、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的方式。
(五)党总支委员会议决的事项,必须做好会议纪要,议决的重要事项应及时向党委组织部或有关领导汇报。
四、议事纪律
(一)与会人员要增强党性观念,会前认真准备,会上认真讨论,充分发表意见。
(二)讨论决定问题,必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。
(三)严守会议秘密,不得传播泄露会议有关情况。
(四)与会人员不得迟到、早退,有事要事先请假。
(五)做好会议记录。
五、实施议决事项的要求
(一)党总支委员会议决的事项,支委委员要带头维护和执行,个人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,但必须无条件地服从和执行集体的决定。支委会对议决的事项的执行,要做出明确分工,落实责任。
(二)党总支委员会议决的重要事项,要保持相对的连续性和稳定性,不得随意作出变更。确需对决策进行重大调整或变更时,应由支委会决定。
(三)各党支部和党员同志必须以认真负责的态度,贯彻执行总支委员会的决定,并及时汇报执行决定的情况和需要帮助解决的问题。